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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革命的先驱--邓子恢

 土地革命的先驱--邓子恢
    他,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、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、著名的政治活动家;
      他,是土地革命战争中闽西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;
      他,是卓越的农民运动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者;
      他,就是邓子恢。第八、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,第一、二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。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、国务院副总理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。

      邓子恢,1896年8月17日生于福建省龙岩县(今新罗区)东肖邓厝村。
      1913年考入龙岩中学堂(现龙岩一中)就读,受到辛亥革命影响,接受了孙中山的救国思想。
      1915年秋加入中华革命党,开始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。
      1917年3月,考取公费留日,到东京留学一年多时间,因贫病交加而辍学回国,后到江西省崇义县杰坝圩堂兄开办的庆昌和店当店员。五四运动后,逐渐接受马克思主义。1921年春,与进步青年在龙岩白土桐冈书院组织奇山书社,创办《岩声》月刊,传播马克思主义。
      1926年秋,北伐军挺进赣南,解放崇义县,在杰坝圩成立国民党(左派)区党部,邓子恢任常务委员。同年12月,在大革命的风暴中于崇义县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      1927年冬,任中共龙岩县委宣传部长。1928年3月4日,根据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和福建临时省委决议,参与领导龙岩后田暴动,建立了闽西第一支农民游击队,开始了创建闽西苏区的斗争。
      1928年4月,任中共上杭县委宣传部长,深入蛟洋一带,协助当地领导人发动蛟洋农民暴动。6月底永定暴动后,建议暴动队伍撤离县城,到农村开展土地革命。他与张鼎丞一起,领导分田斗争,创造了溪南分田经验,并担任红军营党代表。7月中共闽西临时特委成立,担任宣传部长,并任闽西暴动委员会副总指挥兼任红七军第五十七团党代表。
      1929年3月任中共闽西临时特委书记,领导地方武装,配合毛泽东、朱德率领的红四军入闽作战。同年6月红四军三打龙岩城后,任龙岩县革命委员会主席。7月在毛泽东指导下,主持召开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,确定了闽西土地革命和工农武装割据的总路线,并当选为中共闽西特委书记。
      1930年3月18日主持召开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,成立闽西苏维埃政府,并当选为主席,领导闽西人民巩固发展了闽西革命根据地。
      1930年7月8日,因抵制李立三“左”倾盲动主义错误,被免去特委书记、苏维埃政府主席等职务,调离闽西,以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巡视员名义,派往闽中、闽东、闽南等地开展白区工作。1931年1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长,并兼任和代理土地部长。
      1933年又兼任国民经济部长。他亲自主持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中央苏区财政税收的政策和法令,对统一中央苏区财政、巩固土地革命胜利成果等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后曾受到“左”倾教条主义者的错误批判,降职为中央财政部副部长兼没收征发局局长。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,邓子恢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,任中共中央分局委员。
      1935年4月回到闽西,组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,先后任宣传、财政兼民运部长,副主席兼财政部长,同张鼎丞、谭震林、方方等一起,领导群众开展游击战争,保存和发展了革命力量。
      1938年1月6日任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。3月1日,率领新四军二支队北上抗日。抵达皖南后,兼任民运部长,负责领导皖南民众抗日运动。参与了新四军的整编、扩建工作。
      1939年参与组建新四军江北指挥部,开展皖东敌后抗日游击战争。
      1940年春,在粉碎蒋介石第一次反共高潮斗争中,率部取得半塔集保卫战的胜利,奠定了淮南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基础,此后,在刘少奇的领导下,担负起领导淮南抗日根据地全部地方工作的重任,在津浦路两侧广大地区建立起了由中共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。随后,当选为津浦路东人民抗日联防办事处主任和参议会议长。
      在1940年4月至6月中,建立和发展了淮南敌后抗日根据地。
      1941年皖南事变后,新四军军部重建,先后任新四军政治部主任、中共中央华中局委员、第四师政委兼淮北区党委书记,和第四师师长彭雪枫一起坚持并扩大了淮北抗日根据地。

     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。
      1945年9月,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中分局,邓子恢任书记兼华中军区政委。根据中央指示,他一面将华中各部队整编为华中野战军,以内线作战迎击国民党军的进犯;一面积极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与复查,创造了“中间不动两头平”的土地分配经验,开创了华中与山东、渤海地区土改工作的新局面。
      1946年10月后,参与组织了涟水战役,12月参与组织了宿北战役,此后率部转入山东作战。
      1947年7月下旬,与张云逸等转移到渤海地区,组成中共华东局工委,邓子恢任负责人。

      1948年5月9日,任中共中原局第三书记兼中原军区副政委,主持中原局日常工作,领导中原财经工作走入正轨。参与领导了淮海战役的后勤及支前工作,为淮海战役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      1948年冬率中原局机关进驻开封。此后,当选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主席,领导了剿匪反霸、减租减税为中心的群众运动,巩固了中原解放区。1949年5月12日,任中共华中局第三书记、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(后改为中南军区)第二政委。9月,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,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。同年12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(后改为中南行政委员会)第一副主席,主持中南局工作,领导中南地区人民出色地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、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等项艰巨任务。他在这一时期的光辉业绩,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改革和群众工作方面的独特创造,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。
      1952年10月,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。
      1954年9月,任国务院副总理,主要负责领导农村工作,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道路倾注了毕生精力。在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,他实事求是地提出要“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”,也就是从中国农村贫穷落后的现状出发,坚定不移地实行党中央确定的自愿互利、稳步前进的发展方针。在随后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“左”的偏差时,提出了一系列调整经营体制的意见,主张建立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。然而这些正确主张,在当时却一再被斥为“右倾”、“小脚女人走路”、“刮单干风”,受到了不公正的批判。出自一个共产党人的责任感,他始终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实事求是地深入调查研究,向党中央直陈已见,从未考虑个人得失。1965年1月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,分管计委财经工作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受到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,邓子恢处逆境而不消沉,处困境而思奋进,始终顾全大局,坚持原则,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。
      1972年12月10日,“文革”中受迫害期间因病在北京逝世。
      1981年3月9日,中共中央为邓子恢平反,彻底恢复名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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